解析:
您可尝试与邻居磋商事宜,并依据自身房产所遭受的实际财产损害,向邻户提出赔偿请求。
若以上方式未能达成共识,请您不妨考量寻求村委、社区委员会等基层政府公共服务部门的协助,以期通过他们进行协调和妥善解决此问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八条
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第二百九十五条
不动产权利人挖掘土地、建造建筑物、铺设管线以及安装设备等,不得危及相邻不动产的安全。
第二百九十六条
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