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首先,对于受损的企业财物,我们需进行详细鉴定并确定其实际价值以方便后续处理。
接下来,我们必须明确产生损害事件过程中的所有责任方,若完全由员工所导致则应由该员工全部承担相应赔偿;如问题涉及到公司与员工共同过失,可适当协商分担责任。
关于赔偿金额的问题上,需要经过精确计算之后给出明了具体金额,以便员工清楚认识到本次物损所需负担的经济责任。
如果员工具有足够的资金偿付这笔损失,那么我们可以要求员工在一定时间内尽快支付到位;而若是员工经济实力有限,无法一次性付清款项,我们可以允许其每月从薪资里扣除相应部分,但所扣除的总额不得超出当月工资的20%,这个上限应当予以严格遵守。
法律依据: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
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
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
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