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1)在协议离婚过程中,相关文件必不可少,主要包括当事人的户口本、身份证件以及代表婚姻关系的结婚证,同时也需要双方共同签署有关离婚事宜的详细约定的离婚协议书;
(2)对于诉讼离婚而言,其中需要提供的必要文件或证明材料包括了各为当事人的户口本与身份证件、婚姻关系的婚姻证书及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书等。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第十二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