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周六和周日,您仍可前往看守所探视他人并为其赠送衣物。
通常情况下,看守所遵循24小时轮班制度,即干警们需全天候值勤,因此对于他们而言并不存在“双休”这样的工作安排。
若有任何亲友已遭受刑事拘留,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之相关规定,唯有律师有权进入看守所与犯罪嫌疑人进行会面。
在此建议,如果亲属具备相应的条件,应尽早委托律师前往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以便获取最真实的案件信息,同时安抚嫌疑人的情绪。
法律依据:
《看守所留所执行刑罚罪犯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
罪犯可以与其亲属或者监护人每月会见一至二次,每次不超过一小时。
每次前来会见罪犯的人员不超过三人。
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会见时间,增加会见人数,或者其亲属、监护人以外的人要求会见的,应当经看守所领导批准。
第四十六条
罪犯与受委托的律师会见,由律师向看守所提出申请,看守所应当查验授权委托书、律师事务所介绍信和律师执业证,并在四十八小时内予以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