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当涉及到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障体系的问题时,参保人可以合法地将其转为标准的企业职工社会保险机制。
以下为相关流程和细节:
首先,灵活就业人员需自行前往所登记的社保经办机构进行相关的调整申请。
其次,在社保经办机构收到其申请之后,将会向该灵活就业人员发放一份正式的《转移单》文件,参保者便可手持这份凭证与新的工作单位进行交接。
最后,新雇主在接受到这份单据后,他们自破土之日起,将有责任为员工开始进行连续性的保险缴纳工作,完成此项工作后,员工的社保账户将自动由原有的灵活就业形式变更为公司社保类型并按照公司的规定进行正常的缴费。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三条
社会保险制度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