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处理嫖娼这一违法行径时,有关部门遵循依法、及时、规范和真实的原则,紧密结合实际情况来决定是否公开相应的资料。
具体而言,有四大类别涉及国家机密、影响社会稳定、涉及个人隐私的案件通常是不会公开的:
首先,如果违法行为人属于未成年阶段;
其次,若案件的性质涉及到猥亵、嫖娼、卖淫、拉客招嫖、进行淫秽表演以及参与聚众淫乱等违法或不当行为;
再次,处于无法做出处罚决策状态的案件;
最后,涉及例如上访等不适宜公开的事件。
因此可以肯定的说,嫖娼罪的处罚并不一定被公开。
然而应当明确的是,嫖娼只是违反了治安行政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并未上升至犯罪层面,因此嫖娼者通常不会受到刑事审判,而是由公安机关给出相应的行政处罚,如拘留、罚款等。
法律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
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