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确实是如此,然而,需要强调的是,您在申请过程中需向对方提供清晰且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以供核实;
同时,为了保证您的权益,您也必须自行编制委托书(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并不强制要求)。
此外,为了顺利完成迁移操作,您还需准备户口准迁证书,这项证明由您的即将迁入地发放;将准迁证书邮寄给受托人便可办理相关手续。
相比之下,若能得到所在工作单位的接收确认,则更为便利,只需将已经开具好的准迁证书快递给受托人,他们即可协助您前往当地派出所进行后续事宜的处理。
法律依据:
《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