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1、当事人须具备合法获取他人财产之权能;
2、其客观行为的主要特征则在于,未经权利人许可,擅自将他人交予自身代为保管的财务、遗失物品或埋葬物非法据为已有,且数量达到了法律所规定的较大规模,同时,对于归还这些被非法占有之物亦拒不履行责任;
3、从主观心理角度而言,这种行为必须是当事人在明知故犯的情况下产生的,动机上的非法占有目的是犯罪构成的必要条件。
4、构成犯罪所需的最低金额门槛也需要达到相关法规中所设定的较大标准。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