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当企业实施分立运作时,其原有的债务应被视为新的独立法人主体所承担的共同连带责任。
然而,在实际操作层面上,企业在分立之前,可与债权人进行详尽的协商并达成书面协议,以确定债务的偿还方案及各方的权责分配。
值得注意的是,若此等协议中明确指定了某一家特定的公司或某一部门作为债务人来承担这些债务,那么这份约定就是具有法律约束力的。
综上所述,在企业分立的整个过程中,各公司都应该积极地与债权人保持沟通,清晰明确债务的承担形式以及各自应付的责任范畴,以此尽可能地规避可能出现的纷争和经济损失。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九条
公司合并或者分立,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公司解散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注销登记;设立新公司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设立登记。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