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如若产品出现了质量不佳的情况,依据其后果的严重性,我们可以将之划分为三个层次,即严重不合格、一般不合格以及次要不合格等档次。
作为生产者,我们理应为自己所制造的产品质量承担相应的责任。
一款优质的产品需要满足以下几个重要的标准:
第一,产品不会对使用者的生命、财产产生直接或间接的危害,而对于已经被国际社会所确认的保障人体健康和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与行业标准来说,更应该严格遵守;
其次,产品应有必备的使用性能,但如果在产品的使用说明书上对此相关性能的微小瑕疵已经明确指出,那么产品也不应因此受到责备;
最后,值得注意的是,产品必须符合其自身标注的产品标准,同时也要与产品说明书、实物样品等任何可能展示产品质量的形式所展现出的实际情况相符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十六条生产者应当对其生产的产品质量负责。
产品质量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有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应当符合该标准;
(二)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但是,对产品存在使用性能的瑕疵作出说明的除外;
(三)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