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彩礼能否得到退还这一问题,过去的司法解释相对较为模糊和概括性,如今在法律层面已经被进行了清晰和明确的表述,主要包括以下三种情形:
首先是,双方在尚未办理结婚手续的前提下;
其次是,虽然已经正式登记结婚但并未实际共同生活在一起;
最后是,在婚前给予对方财物且造成给付方经济上的困扰。
因此,在普遍情况下,彩礼通常无法获得归还。
然而,针对上述所列三种特定法定情形,当事人则有权提出返还申请。
法律依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2、现行法律规范之中并没有规定彩礼不能收取了,只是规定了任何人不得借婚姻索取财物。
根据《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二条【婚姻家庭的禁止性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
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禁止重婚。
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禁止家庭暴力。
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