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最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新的设立公司登记流程已经得以简化和精简。
绝大部分企业不再需要经历漫长的验资环节,只需直接前往当地工商管理部门进行备案即可完成相关手续。
值得注意的是,原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九条已被正式删除,原条款内容涉及到股东如若完成出资义务,需委托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进行检验并开具相应证明。
然而,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特别强调指出,如果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就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数额、实际缴付、最低限度等条款另作规定,则需按照相应的规定予以执行。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二十九条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