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新制定并实施的交通法规中,关于肇事逃逸的相应惩戒措施如下:
通常情况下,因肇事逃逸行为而需承担事故全部责任的肇事者将被处以15日以下之拘留期。
同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给予其200元至2000元不等的经济罚款的行政处罚。
进一步地,若有肇事逃逸行为而尚未触犯相关法律规定者,驾驶执照将会被交通管理部门予以吊销,且其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重新获取驾驶资格证书。
最后,针对那些造成交通事故却选择逃避责任的行为,驾驶执照记分为零分。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的;
(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