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车肇事逃逸应当是根据所造成的损失来进行赔偿。
交通事故中一方逃逸,影响案子定性的,交警部门将会判逃逸方全责,既然可以判对方全责,就可以按照对方承担全部事故责任来处理,如果是机动车,那么只需要在交强险部分给予无责赔偿就行,其他的全部由对方买单。
双方机动车事故,一般如果对方是非机动车,除了赖就是诈,根本不会逃的。只有对方是机动车,出于某些特殊原因才会逃逸,比如酒后驾车,很多人都是弃车离开,然后在内行人指点先,事后跟交警部门说他去医院看病了,(车祸当时由于受到惊吓,需要就诊--这个将作为他就诊的理由,因为去就诊可以不认作逃逸,只要再此期间内找人搞定事情,然后回交警队处理事故,一般不算逃逸)
碰到这样情况的,可以委托律师去医院找他就诊的证据,一般此类事故逃逸的人,他第一反应就是去找人解决问题,而不是真去医院,医院现在都是电子挂号病历的,就诊时间改不了的,也就是他很难造假。一份病历牵涉到医生,挂号的,检验科的验单,放射科拍片,CT等片子上都有时间记录的,很难造假。
保险公司对于这样逃逸的一方,就有权怀疑他酒后驾车,保监会一般都会在任何商业保险条款中明确规定,故意影响案件定性,影响事故真相的,保险公司有权拒赔。
醉酒驾车保险公司肯定拒赔,但是以受害人名义起诉,可以在交强险部分给予受害者赔偿,不过赔偿后保险公司会向当事人追偿。
二、交通肇事逃逸要承担的责任是什么?
对于交通肇事后的逃逸行为,可能会使受害人的伤情得不到及时的救治而不断恶化,甚至会出现死亡的情况,所以说在事实上肇事后的逃逸行为已经形成了新的违法行为。因此,交通肇事逃逸,无论是民事赔偿责任、行政处罚责任,或是刑事责任都要比没有逃逸严重得多。
(一)行政责任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二)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规定:
“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
(三)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驾驶机动车辆一定要严格的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规范,如果存在违法的行为,导致了严重的交通事故的发生,比如说导致他人重伤或者是死亡的,将会按照交通肇事罪来处罚。此时如果存在交通肇事逃逸的,将会按照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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