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开发商已经依法终止了房地产开发项目,购房者在办理房产证时,只需提供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所开具的开发商合法终止证明文件,以及与开发商签署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同时附上个人身份证明材料,便可前往当地房管局产权登记科室进行产权登记手续的办理。
待手续全部完成之后,客户需凭借购房发票以及之前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前往地方税务机关缴纳相应的税费,并需取得完税凭证、购房发票以及购房合同等相关证明文件。
随后,凭借这些已有的证件,即可直接前去专门负责产权办理的服务中心,着手办理房产证的事务。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
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
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