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投掷毒物致犬死亡是否合法,需根据投入毒物者的动机、实施手段以及实际产生的后果等多方面因素进行评估。
若当事人仅想通过毒杀该犬来达到个人目的,而此犬在市场中的估价未超过5000元标准线,则这并不构成刑事犯罪;
然而,如果这是一种特殊品种的狗,例如警犬、缉毒犬、救援犬等具有较高经济价值或特殊功用的犬类,其市场市值超过5000元,这样便构成了故意毁损公私财产罪行,一般情况下应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