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为严格遵循刑事诉讼法及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的各项规定,以期更加规范化地开展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的讯问录音录像工作,从而最大程度地保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特此制定本项规定。
公安机关在其日常工作中,对于任何涉及到对犯罪嫌疑人的讯问行为都应严格执行这项规定,即要求必须全程录音录像。
同时,负责讯问的相关工作人员也应该恪守相关的法律法规与纪律规定,确保能够始终如一地维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
针对可能出现的违规现象,我们会依法予以追责并严肃处理。
此外,我们还将加大力度,强化对讯问录音录像工作的监督与保障措施,所有环节都力求做到规范化、严谨化、实效化。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讯问犯罪嫌疑人录音录像工作规定》第二条讯问犯罪嫌疑人录音录像,是指公安机关讯问犯罪嫌疑人,在文字记录的同时,利用录音录像设备对讯问过程进行全程音视频同步记录。
第三条对讯问过程进行录音录像,应当对每一次讯问全程不间断进行,保持完整性,不得选择性地录制,不得剪接、删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