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将营业执照给予他人而产生的潜在风险包括:
倘若不法分子利用该营业执照从事各类非法经营行为,尤其是在提供虚假产品或服务时,将对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造成直接侵害。
在此种情况下,受损的消费者有权向相关违法经营者提出赔偿诉求,同时也可向营业执照的实际持有人进行追偿。
需要注意的是,任何形式的伪造、篡改、租赁、出让、转让营业执照都将遭到有关部门严格的执法打击。
具体处罚标准如下:
对于个人企业家,罚款金额为3万元人民币起步,直至最高10万元人民币;而对于规模较大的公司或企业,罚款幅度则设在1万元到10万元之间,视情节严重程度而定。
若情节特别恶劣者,有可能面临吊销营业执照之惩罚,甚至可能触犯刑法,导致刑事责任的承担。
法律依据:
《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营业执照。
营业执照遗失或者毁坏的,市场主体应当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声明作废,申请补领。
登记机关依法作出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和撤销登记决定的,市场主体应当缴回营业执照。
拒不缴回或者无法缴回营业执照的,由登记机关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告营业执照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