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具体规定如下:
首先,对于超出计划使用量在20%以下,20%-40%,以及40%以上的情况,应分别按照水资源税适用税额标准的2倍、2.5倍和3倍的原则进行超额加征;
其次,对于严重消耗水资源的洗车产业和奢侈豪华浴室设施等特殊行业,仍然按照每立方米153元的标准进行较高额度的征税。
此外,对于利用地下水资源的相关企业,将其征税率提升至每立方米160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四条规定,开发、利用、节约、保护水资源和防治水害,应当全面规划、统筹兼顾、标本兼治、综合利用、讲求效益,发挥水资源的多种功能,协调好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