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驾驶证违法行为未能得到及时处理的后果有六个方面:
(1)对于已经生成的现场罚单,若在超过15日的宽限期内仍未缴纳罚款,则自该期限届满之日起,每每日需承担罚款金额3%的滞纳金直至罚款结清为止;
(2)累计达到三次以上违章行为却仍未能进行妥善处理的话,交通管理部门有权将驾驶人的驾驶证予以扣押,情节更为严重的情况下,甚至可能对涉事机动车亦予扣留;
(3)对于尚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的现场罚单,驾驶人将无法享受驾驶证更换、遗失补领或是迁移手续;
(4)如包括严重违章在内的一切未处理事项,在产生实际事故或者导致车辆受损时,将不得领取来自车辆保险公司的任何赔偿;
(5)违章处罚不结案者,其所驾车辆也将无法顺利通关车辆年度审查、季度审查乃至综合审查环节;
(6)对此类驾驶证未受影响的问题,如需要进一步了解详情,敬请您向当地车辆管理机关进行咨询。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十四条
机动车驾驶人有二起以上交通违法行为应当予以记分的,记分分值累积计算。
机动车驾驶人可以一次性处理完毕同一辆机动车的多起交通违法行为记录,记分分值累积计算。
累积记分未满12分的,可以处理其驾驶的其他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记录;累积记分满12分的,不得再处理其他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