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乡村地区的违建物亦可依法实施强制拆除。
然而在城市及乡镇规划区域范围之内,任何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以及其他类型的工程修建活动,均须由建设单位或个体向所在城市、县城的人民政府城乡规划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获得相应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在此过程中,申请人必须向上述部门提供充分的使用土地证明文件,以及详尽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等相关资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八十三条
依照本法规定,责令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必须立即停止施工,自行拆除;对继续施工的,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有权制止。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对责令限期拆除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又不自行拆除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费用由违法者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