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未经物业管理部门许可并且缺乏相关规划程序手续的楼宇顶部加盖建筑物无疑是被视为违法建设行为的。当计划在楼宇顶部进行加盖行动时,必须确保对该区域拥有个人产权或者经过了所有其他业主的同意,并且已经提交并获得了相应的规划程序手续以及审核批准,否则将会被判定为违法建设行为。
法律依据:
《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