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交通事件报警事宜,我们需要明确的是,事故发生后,无论何时报警皆无限制,但我们强烈建议您能够尽早采取行动,因为稍加延误便有可能对事件的调查产生不必要的影响,此外,交通管理局亦可能无法对此类报告进行处理。
如果当事故发生时,当事人未能在相关道路上及时报警,那么在事发之后再向交通管理部门寻求协助处理,根据以上法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有责任遵守上述规则,即按照第十条的规定,对案件进行记录,同时在收到请求之日起的三日内,需要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
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