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通常而言,若选择全额支付购房款项,则需在办理过户手续前将全部款项存入业主所指定的账户或直接存入监管账户内,实际操作应依据双方签署的购房合同条款为依据;若是采取贷款购房方式,则需在过户前将定金交付至对方账户,待过户完成后再将剩余款项支付给对方。
鉴于双方利益关系复杂且公众对信任度有所疑虑,故在过户手续未完成前即支付全额款项存在业主违约拒绝出售房产的风险,而过完户再付款则可能面临获得房产者毁约不肯支付余款的风险。
因此,为了确保交易安全及公平性,通常会选择将款项转入由第三方机构监管的账户中。
只要买卖双方签署二手房买卖合同并共同提出申请办理交易资金监管服务,买方只需将交易资金汇入银行指定的监管账户即可。
待买卖双方完成税费缴纳以及过户手续后,银行便可按照双方约定将资金划拨至业主账户。
同样地,在房屋交割环节亦需支付款项,以避免后续产生其他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四条规定:
“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后,受让人改变原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的,必须取得原出让方和市、县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或者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相应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