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鉴于中国法律赋予取保候审的期限通常在六个月至一年内,且最长不得超出一年,因此,当取保候审的期限即将届满之际,必须面临两种选择:
既可以延期执行(可由原本的六个月延长),也可以采取必要的变更强制措施,例如将其转为逮捕等,随后移送至检察机关。
然而需要明确的是,所谓的“取保候审”,实际上仅意味着有条件地免受拘禁限制,当事人需时刻保持警觉并随时待命接受传讯,绝非对案件处置无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
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
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