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所谓剥夺政治权利,即是对犯罪行为人员的一种基于刑法规定的惩罚措施,它使得此类人员被禁止参与国家管理及政治运作等各个领域的活动。
而在被剥夺了政治权利之后,该类人员将不得从事以下活动:
首先,无法在任何国家机关中任职,这其中涵盖了国家各级各类的权力机构,例如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各级政府机构,包括省级及地方行政单位,以及法院系统与检察院,以及军队中所设立的各种武装力量机构等等;
其次,即使是在这些国家部门中,也仅限于承担领导职责或者实施管理以及执行其他工作任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四条
剥夺政治权利是剥夺下列权利:
(一)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三)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
(四)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