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针对职业死亡的赔偿项目主要涵盖了以下三个方面:
丧葬补贴费用、供养亲属抚恤金以及一次性的工亡补偿费。
具体的赔偿标准如下:
首先,丧葬补贴费用需支付给死者丧葬事宜的处理方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一年度全体员工月均工资作为补偿。
其次,供养亲属抚恤金需依照当事人的个人薪资水平计发:
如配偶每月领取其工资总额的40%,其他亲属则依照每人每月30%的比例进行计算,对于孤独的老年人或孤儿,他们每人每月的抚恤金额将在此基础上再提升10%。
最后,一次性工亡补偿金的标准根据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来确定,一般为该收入的20倍。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标准为:
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