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1.在进行见义勇为行为过程中,如果因过失而导致人员伤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将被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若情节较为轻微,则可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需要指出的是,对见义勇为过失杀人案件,除了遵循基本的法律条款外,还须遵守刑法中的特殊规定,特例情况一律按照特殊规定来量罪惩罚。
因此,例如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所述的失火、过失决水、爆炸、投毒或采用其他方式造成人员死亡,第一百三十三条有关于交通肇事致人死亡,第一百三十四条关于重大责任事故致人死亡等规定都需遵循。
2.依据法律标准,见义勇为是指个人在保护自己的同时,勇敢地与违法犯罪行为作坚决斗争,或者参与抢险、救灾,维护集体利益和他人生命财产安全的行为。
3.任何威胁到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试图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政权,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劳动群众集体所有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财产,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及其他权益,以及危害极其严重的行为,只要依照法律条款必须受到惩罚,皆属于犯罪范畴。
然而,如果情节显著轻微且伤害程度有限,那么这类行为不应视为主观恶意,不给予刑事诉讼。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
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