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涉嫌妨碍公务罪的案件须符合以下立案标准:
(1)有通过暴力行为或威胁方式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
(2)有通过暴力行为或威胁方式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照法律规定执行其代表职务的情况;
(3)在面临重大自然灾害或者突然发生危机时,有通过暴力行为或威胁方式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及时、合法地行使职责的举动;
(4)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维护国家安全工作的任务,在此过程中并未采取暴力或威胁手段,但已产生了严重的后果;
(5)对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实施暴力袭击的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
【妨害公务罪】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袭警罪】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