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个人借款并以房屋抵押贷款来赚取利差的过程中,存在着触犯法律的风险。
如果相关行为涉及到高额利润的转贷问题,且情况严重的话,甚至有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即涉嫌构成“高利转贷罪”。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如果行为人是以转贷牟利为主要目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发放的信贷资金并不是其自己所用,而是将这些资金通过非法手段转贷给其他人,从中赚取高额利润,当数额达到量刑门槛时,就会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是拘役的处罚,同时还需要承担没收违法所得以及处以一至五倍罚金的惩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