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传销的违法性质在于组织者或经营者通过招募新人,将所招募人员视为自己的发展对象并以此来计算支付奖励资金的基础,或要求新进成员缴纳一定数额的入会费以便获取参与资格等手法,从而非法获得利润收入,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引发社会不稳局势。
法律依据:
《禁止传销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