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森林火灾案件立案准则的相关法律规定具体如下所述:
首先,任何故意纵火引发森林或其它林木火灾的行为均应作为立案线索进行调査处理;
其次,火灾导致过火的有林地区域超过两公顷的将被视为重大案件;
至于涉及过火有林地面积超出十公顷,或者导致人员重伤甚至死亡的情况,无疑须成为特别重大案件的立案调查对象。
另一方面,森林火灾的责任归属还需参照失火原因。
举例来说,若因失火而引发的森林火灾,且过火有林地面积达到两公顷以上,或者导致人员重伤或死亡状况的,同样需要立为案进行调査审理;
另外,失火引起的森林火灾过火有林地面积达到10公顷以上,或者导致至少两人以上人员死亡或五人以上人员重伤的也应确立为重大案件立案;
再者,如果过火有林地面积达到50公顷以上,而且导致二人以上人员死亡的事件发生,那么必须列为特别重大案件立案调查。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
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