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依照中国现行法律之规定,治安案件确实有权对涉案人员进行传唤。
值得一提的是,在治安案件中并不存在“拘传”这一特殊诉讼程序,但对于那些无明显理由拒绝接受传唤或试图逃避传唤调查的人,可以依法采取强制性措施将其带来法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二条
需要传唤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机关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人民警察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询问笔录中注明。
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人,可以强制传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