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被告人此前如曾有犯罪前科历史的情况下,若满足缓刑适用的相关条件,仍可获得缓刑判决。
然而,倘若其以前所涉案件已构成累犯的情形,则不再享有缓刑的适用权利。
依据我国现行《刑法》法规,适用普通缓刑需同时满足以下三项基本条件:
1.被告人所涉及的罪名被法院判定为拘役或处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
2.在考虑到被告人的犯罪情节以及对自身行为表示悔过之余,判定认为运用缓刑或不会给社会带来进一步危害;
3.被告人并非具有累犯身份。
法律依据:
《刑法》第六十五条【一般累犯】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
2)《刑法》第七十二条【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