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1.在交通事故中对受害方的赔偿标准应涵盖被害者所需的医疗费用,根据实际发生的治疗费用进行精确的核算并凭借医院开具的正式收据予以支付;
2.如遇被害者需要继续接受治疗的情况,应当按其后续所需的必要治疗费用进行相应赔偿;
3.涉及到的赔偿项目还包括误工费,该项费用将依据当事人因误工导致的固定收入损失进行计算;
4.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残疾者生活补助费等各项费用,均按照当地政府公布的平均征收标准进行计算;
5.此外,还包括残疾用具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及其他财产损失费等多项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六条
机动车与机动车、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未造成人身伤亡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在记录交通事故的时间、地点、对方当事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机动车牌号、驾驶证号、保险凭证号、碰撞部位,并共同签名后,撤离现场,自行协商损害赔偿事宜。
当事人对交通事故事实及成因有争议的,应当迅速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