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境内企业欲在境外发行债券,必须满足以下几个必要条件:
首先,公司必须具有完善且运转正常的组织架构体系;
其次,根据近三年来的财务数据计算得出的平均可分配利润需足以承担起公司债券一整年度所产生的利息费用;
最后,须符合国务院出台的相关法规制度所设定的其他具体要求。
法律依据: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发行人不得有下列影响持续盈利能力的情形:
(一)发行人的经营模式、产品或服务的品种结构已经或者将发生重大变化,并对发行人的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二)发行人的行业地位或发行人所处行业的经营环境已经或者将发生重大变化,并对发行人的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三)发行人最近1个会计年度的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对关联方或者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客户存在重大依赖;
(四)发行人最近1个会计年度的净利润主要来自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以外的投资收益;
(五)发行人在用的商标、专利、专有技术以及特许经营权等重要资产或技术的取得或者使用存在重大不利变化的风险;
(六)其他可能对发行人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