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未婚状态下生育子女后,女方离开了家庭,男方通常无法单独就“未婚生育”这一行为提起法律诉讼。
然而,如果男方和女方对于孩子的抚养权问题产生分歧,男方有权向法院提出诉讼,以期获得孩子的抚养权。尽管男女双方尚未缔结婚姻关系,但他们作为父母与子女之间的亲子关系并不因为婚姻关系的缺失而有所改变。若有当事人自认具备更好的抚养能力,可向法院提交诉讼请求,争取抚养权。在此过程中,法院将依据孩子的年龄、双方的经济状况以及其他相关因素,对抚养权的归属做出全面评估和裁决。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
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