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驾驶机动车在红绿灯路口逆行的行为,将面临以下处罚标准:
第一,驾驶机动车在市区内逆行,将会被计以扣除三分,并处以罚款人民币200元的行政处罚,此外,还需接受警告或给予二十元至二百元之间的罚款。
第二,若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领域逆行,则将被一次性扣除12分,同时处以警告或给予二十元至二百元之间的罚款。
第三,对于闯红灯的违法行为,将被扣除六分,并处以警告或给予二十元至二百元之间的罚款。关于机动车逆向行驶的具体情形包括:
首先,在划设有道路实线分隔线的道路上,机动车驶入对向车道,无论该道路分隔线是双实线还是单实线,都禁止在任何情况下越过该线行驶。
其次,在划设了虚线道路分隔线的道路上,机动车驾驶员可在保证自身及他人安全的前提下借用其他车道进行超车操作,但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将被视为借道行驶的车辆存在逆行行为。
最后,在竖立有单行线标志的道路上,机动车驶入均被视为逆行行为。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八条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交通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2分:
(一)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二)造成致人轻伤以上或者死亡的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三)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
(四)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二十以上,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百以上的;
(五)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以上的;
(六)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
(七)代替实际机动车驾驶人接受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和记分牟取经济利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