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个体工商户首次申请刻制公章时,需携带以下完备资料前往行政服务中心内设立的公安窗口予以备案: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2.商业经营许可证正本与副本的复印件;
3.由公安机关提供的刻章备案申请表格。完成上述步骤后,请至公安机关指定的刻章地点进行公章的刻制。
法律依据:
《印章治安管理办法》第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禁止买卖印章,不得非法制作、使用印章。第八条第二、三、四款无上级主管部门的,应当凭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证明,到所在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申请办理准刻手续。办理准刻手续的经办人员,需持刻制单位的委托证明和本人身份证明;办理人名章准刻手续的,同时提供名章所刻人名的身份证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自接到申请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核发准刻手续的决定。对符合条件的,出具准刻证明;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单位并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