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只要在实施催收行动过程中,催收人员能严格遵循相关的法律法规,不得使用任何形式的暴力、恐吓、威胁或者虐待方式,且行为人在债务期限届满之后仍然拒绝履行还款责任,那么银行便有权利通过法律途径,例如申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等方式,以维护自身权益并追回所欠款项。银行亦有可能选择将催收业务委托给第三方机构负责,
然而,这一做法在法律层面上是被许可的,但是第三方催收人员同样需要在法律允许的框架之内开展催收活动。若在上门催收过程中出现了违法行为,比如未经授权擅自进入他人住宅、采用暴力或威胁手段等,那么这样的催收行为便是不合法的,债务人可依法向警方报案处理。
法律依据:
《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第七十条
在特殊情况下,确认信用卡欠款金额超出持卡人还款能力、且持卡人仍有还款意愿的,发卡银行可以与持卡人平等协商,达成个性化分期还款协议。个性化分期还款协议的最长期限不得超过5年。
个性化分期还款协议的内容应当至少包括:
(一)欠款余额、结构、币种;
(二)还款周期、方式、币种、日期和每期还款金额;
(三)还款期间是否计收年费、利息和其他费用;
(四)持卡人在个性化分期还款协议相关款项未全部结清前,不得向任何银行申领信用卡的承诺;
(五)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
(六)与还款有关的其他事项。
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并签署分期还款协议的,发卡银行及其发卡业务服务机构应当停止对该持卡人的催收,持卡人不履行分期还款协议的情况除外。达成口头还款协议的,发卡银行必须留存录音资料。录音资料留存时间至少截至欠款结清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