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对于违法建设行为的判定程序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首先需要进行初步识别,即发现存在违法建设的情况;
接下来,执法部门将对认为有必要进行深入调查的违法建设行为启动立案审核流程;在经过详细调查之后,确认该违法建设行为是否具备与之相关的具体规划手续,并且针对这一问题,执法人员将会对涉及此项违法建设的当事人展开询问,同时制作相应的询问笔录;随后,执法部门会根据实际情况制作并向当事人送达限期拆除决定书;
最后,执法部门将依法制作强制拆除决定书并向当事人送达,同时还需进行公告公示,最终实施强制拆除措施。
法律依据:
《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
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五条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
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