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案件审理中涉及到法定代表人变化的处理方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若因企业法人之间进行合并导致法人发生改变,则应当将合并后的新企业作为诉讼的当事人进行起诉;
第二,若企业法人通过分立的方式产生新的法人主体,则应将这些新成立的企业视为共同的诉讼当事人参与庭审过程;
第三,当企业法人决定宣告破产或解散时,依照法律规定对其资产及债权债务关系进行全面的清算,并在注销登记手续完成之前,将该企业法人作为诉讼中的当事人代表一方参与诉讼活动;
最后,对于其他类型的法定代表人变更情况,也可以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