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非营利性法人涵盖了诸如事业单位、基金会以及各类社会团体和社会服务组织等多个范畴。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非营利性法人的设立宗旨在于实现公益目标或其他非营利性的目标,且在其运营过程中,不得将所获得的利润分配给出资者、设立者或会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十七条
为公益目的或者其他非营利目的成立,不向出资人、设立人或者会员分配所取得利润的法人,为非营利法人。
非营利法人包括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
第七十六条
以取得利润并分配给股东等出资人为目的成立的法人,为营利法人。
营利法人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其他企业法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