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儿童的法定监护人涵盖了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以及兄弟姐妹等亲属关系,同时也包含那些乐于承担监护责任的其他个体或机构。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如果这些非亲属意愿成为监护人的个人或组织希望实现这个愿望,他们必须得到未成年人居住地的社区居委会、农村村委会,甚至是民政部门的批准和认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七条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