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未获得营业执照的情况下擅自从事商业活动,被视为无照经营行为,应受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严肃处理,即依法予以取缔,并对其违法所得予以没收;若情节严重触及到法律红线,还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有关非法经营罪、重大责任事故罪、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危险物品肇事罪或其他罪行的具体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条例》第七十二条
未依法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而冒用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名义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或者予以取缔,并可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如冒用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名义从事经营活动的,则适用该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