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在办理无犯罪证明过程中遭到公安机关不予开具的答复时,可考虑向上级公安机关进行举报和投诉。通常情况下,非犯罪记录证明会被广泛应用于政审等诸多领域。不过需要注意的是,违法犯罪记录属于公安机关所掌握的机密信息。对于国家行政机关、司法机构的政审以及调查或者企业与事业单位重要岗位人员的任用人选所需的背景调查等工作而言,他们应当派专员携带有效证件及单位介绍信,前往当地派出所提出申请,并请求开具相关证明。而对于普通公民而言,原则上并不需提供此类证明。关于无犯罪记录证明的具体办理流程如下:
首先,申请人或其委托人需持申请人本人的身份证或户口簿前往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区的公安机关申请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该公安机关将依据掌握的实际情况为申请人撰写是否曾受到刑事处罚的证明文件;
其次,申请人或其委托人需持公安机关出具的上述证明材料前往申请人户籍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是否曾受到刑事处罚的公证书。
法律依据:
《公安派出所组织条例》第六条
公安派出所的工作人员必须切实遵守法律,遵守工作纪律,不得违法乱纪,不得侵犯公民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五条
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
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
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犯罪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