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工伤事故中,雇主所应承担的赔偿项目主要包含以下十二项内容:
1.工伤医疗费用;
2.辅助器械装备费用;
3.一次性伤残补贴金;
4.伤残津贴;
5.生活护理费;
6.丧葬补贴金;
7.供养亲属抚恤金;
8.一次性工亡补贴金;
9.康复性治疗费用;10.工伤住院治疗伙食补助费、异地就医的交通费以及食宿费等相关费用;11.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12.劳动能力鉴定费用。
此外,雇主还需向遭受工伤的员工支付一定金额的补偿金。
值得注意的是,若雇主本应参加但却未能参加工伤保险,在此期间内如有员工发生工伤事故,则该雇主须按照国家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及标准,全额支付相关费用。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