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系行政拘留所涉之人与事,孕妇亦不得遭受十五日之拘留管制。
然而,对于治安拘留条例之细则,具体不执行此类处罚者,究竟包含哪些方面?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对于违法治安管理且应当承受行政拘留之惩罚者,若存在以下状况,则可豁免行政拘留处罚:
(一)年龄已满十四周岁但未达十六周岁者;
(二)年满十六周岁但未满十八周岁,尤其初犯治安管理案件者;
(三)年届七旬及以上老者;以及(四)孕妇或正哺乳期内,其婴儿尚未达到一岁者。在此情况下,孕妇将不会遭受实际拘留地处罚,仅因身怀有孕而导致拘留措施无法实施。以上即为律师针对“孕妇是否可以拘留十五天”这一问题给出的详细解答,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二十一条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一)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
(二)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三)七十周岁以上的;
(四)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