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为防止对方在离婚过程中恶意转移或隐藏财产,可采取以下几种方式进行防范:
首先是进行财产公证;
其次,确保对家庭财务状况拥有掌控权;
第三,妥善保存相关证据材料;
最后,实施财产保全措施。若在离婚完成后,发现存在上述不当行为,则可以依据法律规定,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申请,要求重新分配双方共有的财产权益。换言之,如果发现对方在离婚前有任何形式的财产转移或者隐匿行为,那么自发现之日起,便有权在接下来的两年内,向法院提起重新分配财产的诉讼。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