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解除婚姻证明可通过两个渠道进行申办,既可在婚姻登记管理部门处理,亦可通过法院的司法程序完成。在此过程中,离婚方式主要分为两大类,第一种为协商离婚,即夫妻双方就离婚事宜达成一致共识并签署相关协议;此类情况下,夫妇应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离婚登记手续。而如果协商未果,则需采取第二种方式——诉讼离婚,即由其中一方当事人向具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离婚诉讼请求。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